农业机械在田间作业时应遵守哪些操作规程
驾驶或操作农业机械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作业的行为。 农业机械必须保持技术状态完好,机容整洁,并按农业机械技术文件规定认真做好保养和保管。
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 拖拉机与农具的联结必须牢固,使用硬性联结,并配备锁定装置。- 规定明确的联系信号,通过手势、鸣笛、灯光、彩旗等表示操作变化,避免动作失调。- 保证安全保护装置完整,如护罩、挡板等,并遵守在机具上的活动范围。
驾驶操作人员要与辅助人员协调一致,密切配合。驾驶要平稳,严格按照作业速度行驶。行驶起步时应鸣喇叭,告知辅助人员有所准备,以免发生事故。(4)农机作业现场常常会遇到小孩围绕车辆玩耍的情况,因此驾驶操作人员在起动作业时,要先观察,确认安全后再进行作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拖拉机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后有12个月实习期,实习期内允许单独驾驶,但不得增加准驾车型(第三十二条)。未持有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者,不得驾驶登记管理的农业机械。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安全生产、方便群众的原则。第三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和驾驶、操作农业机械,以及与农业机械作业安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农业机械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林、牧、副、渔业的各种农用拖拉机、农用动力机械以及与其配套的作业机械。使用农业机械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九条 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工作,维护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秩序,保护农业机械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事故(以下简称农机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转移等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